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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因店家上菜慢想要离开,店家阻拦索要全部餐费被拖行100多米

发布日期:2023/5/31 13:50:12 浏览:33

来源时间为:2023-05-24

情侣因店家上菜慢想要离开,店家阻拦索要全部餐费被拖行100多米

2023-05-2419:00:41来源: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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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一对情侣去吃饭,觉得店主上菜太慢了,便擅自结算部分餐费后,想要驾车离开。男子一脚油门下去,没想到将店主拖行了100多米,要赔付店主7000元。

这天晚上已经是深夜了,一对情侣来到店中吃饭,他们看起来很急,点了几个菜之后就不停的催促店主赶紧上菜。

店主也没有办法加快速度,因为他们家店的菜都是现做现卖的,时间可能会稍微久一些,他便如实告知了顾客。

而情侣表示,他们肚子很饿,他们不停催促店主,但是依旧没有加快上菜速度,他们也没有耐心再等待下去了,便有了想离开的念头。

但是店主好不容易有这一单生意,就不想错过,因此就让他们再耐心等待一下,自己尽量加快速度做。

就当店主在后厨忙碌的时候,情侣终是等不住了,就把他们上过桌吃的菜自己结算过,付了钱后直接离开了。

此时店主正准备上菜,发现这对情侣准备要离开了,他就很着急的跑过去对他们说,为什么他们要走?不是都说好了吗?

其中男子回答,觉得店主上菜太慢了,他们太饿了,不想等了。店主称,既然你们要走,把菜钱结算了再说。

此时男子已经不耐烦了,称他们已经结算了部分餐费,没有吃的部分也没必要算吧?店主也不乐意了,觉得他们点了菜,就必须要付这个钱,不然不让他们走。

就这样,二人争论了起来。此时,男子带着女友就上车了,店主扒着副驾驶门和他们理论,要求他们结清餐费。又争吵了几句后,男子就想要驾车离开。

他见店主没有松手的意思,就一脚油门下去,心里想着,踩油门了总是能松手了吧?不想再和店主争论下去了,没有必要。

可结果令他没想到的是,店主并没有松手,反而把副驾驶的把手捏着。等到他反应过来以后,已经把店主拖行了100多米。

他赶紧停车查看店主,万幸的是店主并没有大碍,但是也受了不轻的伤,他赶紧将店主送去救治,并报警。

民警到来以后,对男子进行了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但店主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委屈,明明自己讨要餐费而已,结果反而自己现在也不能走路,他必须要讨回自己的损失,于是把男子起诉了。

很快这件事引起大家的讨论,有人认为,店主上菜太慢,顾客不想吃是完全可以退的,不能要求他们全部付钱,这是强买强卖。

而有人认为,男子明明知道店主扒着副驾驶的门还开车,不顾他人安全,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

一、觉得上菜太慢大可不必用这种方式来解决,店家不能强迫顾客进行交易,这是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能够自己选择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可以选择接不接受这项服务。

因为上菜太慢,情侣不想吃了想走,是完全可以的,这是他们的权利。没吃的菜属于没有消费过的,他们完全有权利退菜,而店家也不得强迫他们进行消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他们完全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维权,报警或者投诉都是可以的,采用这种极端方式是不可取的。

二、男子开车拖行店主100米,导致店主受到损害,他已经构成了侵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在行驶时应当主动避让行人,当有人拽车门时,驾驶员应当立即主动停车,避免造成更大伤害,行人平时出行也要注意远离车辆。

回归到本案中,男子已经是知道店主拖拽车门的情况下,就应该把车停着不开,但是他误以为店主会撒手,酿成事故,因为男子的认知错误造成了店主的损害,为此他要承担责任。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店主将他起诉,要求他赔偿救治费、误工费等费用,完全是合理的。

因为他拖行店主,已经造成店主人身损害,让店主下不了床,只能卧床休息,影响了店主的生活和收入,因此店主权益也受到损害。

按照民法典相应的规定来说,男子应当赔偿店主救治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救治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经审理查明,男子确实有过错,侵犯了店主的民事权益,判决男子赔偿店主救治费、护理费、误工费共计7000多元,双方表示均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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