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3-08
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ATM装卸钞外包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21231FW0024-003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ATM装卸钞外包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4.7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分行实物管理中心、一级支行和营业网点的离行式、附行式ATM装卸钞等(共91台)。(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ATM装卸钞外包集中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ATM装卸钞外包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1.1服务供应商应成立三年以上,即2020年2月1日前成立,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必须取得合法产权资格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2.公正性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3.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企业规模
4.1具有足够的服务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商业服务业微型规模。
5.财务能力要求
5.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5.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服务能力要求
6.1供应商服务范围应涵盖工行鞍山分行所辖机构所在区域。
6.2.供应商应具备鞍山分行所辖机构的服务能力。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2提供的服务为承包商的直接服务,不能转包。承包商的服务必须符合工商银行的制度管理要求,对不按要求服务产生的问题由承包商负责;
7.3服务价格包括仅限于ATM装、卸钞外包服务(指定每台价格),对ATM装、卸钞中以及其它用户产生的费用,工行鞍山分行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7.4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供应商禁入名单。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3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10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ATM装卸钞外包集中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Z221231FW0024-0034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投标限价:1,547,000.00元/两年
7、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分行实物管理中心、一级支行和营业网点的离行式、附行式ATM装卸钞等(共91台)。(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8、服务周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有违规行为,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9、中标供应商数量要求:最终确定一家供应商。
联系人:肖工
联系人电话:18801228227
联系人邮箱:wgh1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