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6-13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企业自己就可以进行评价。10日,从鞍山市人社局获悉,鞍山市启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政策,更加方便企业职工技能等级认定。据了解,评价范围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技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企业自己就可以进行评价。10日,从鞍山市人社局获悉,鞍山市启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政策,更加方便企业职工技能等级认定。
据了解,评价范围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后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准入类职业(工种)不纳入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企业依据现行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等级一般划分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级别。企业可根据需要,在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内划分层次,或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
企业对本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自主评价。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的企业下一步可按要求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对其他用人单位和社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企业需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设立、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评价结果与企业薪酬等待遇挂钩;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经验,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具有专门负责职工培训考核的内设机构,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制度,规范的考务工作流程。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队伍、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有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硬件设施;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人才评价为营利目的,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委托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监督。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受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自愿提出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企业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评价合格的职工,可认定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报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审核。对审核通过的职工,由企业按照证书编码规则、参考样式及制作说明要求,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可将社会保障卡作为电子证书的载体)。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来源:鞍山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