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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鞍山“过夜”奖旅行社10元

发布日期:2017/9/2 17:59:55 浏览:1531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主任记者吕业辉)日前,记者从鞍山市旅游局获悉,鞍山市已经正式公布并实施了《鞍山市旅行社引进客源(地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该奖励办法中的奖励额度是目前国内旅游行业的上限,目的就是希望旅行社能够将游客“多留一夜”。

外地游客住一夜旅行社得10元

奖励办法规定,从外市引进游客来鞍旅游,游览景点达到两个(千山、玉佛苑必含其一,其他景点含温泉旅游可任选),且入住一晚以上的(含一晚),按每名游客10元奖励地接旅行社。同时对引进旅游包机、火车团、汽车团及自驾游团队作了奖励规定,并对引进飞机、火车旅游团超过一定数量者进行额外奖励。

鞍山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刘萌蕙说,在2005年至2008年间,鞍山市曾经出台过地接奖励办法,那时每个外地游客在鞍山过夜给旅行社的奖励是2块钱,旅行社的积极性并不高,“此次我们出台的奖励政策,应该说在全行业属于最高的,也只有这样,才能调动旅行社的积极性。”

飞机团奖励最高旅行社可得人头费200元

随后,鞍山市旅游局向本报、本网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奖励办法,办法根据外地游客赴鞍山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不同,对旅行社的奖励标准也不同。其中,乘坐飞机前往鞍山的旅游团,人数在50人以上,按每名游客200元奖励地接旅行社。乘坐火车前往鞍山的旅游团地接旅行社可得到20元的人头费奖励,100人以上的汽车旅游团,或30辆以上的自驾团,地接旅行社可得到15元的人头费奖励。

以上这些奖励办法全部附加2个条件:游览景点需达到2个以上,以及需要在鞍山住上一晚。

鞍山

释疑

奖励资金从哪来?

采访中,部分受访者对于奖励资金的来源提出了质疑,“奖励资金会不会是花纳税人的钱呢?”

对此,鞍山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刘萌蕙告诉记者,奖励资金来自省政府提供给各个城市的“加快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鞍山市拥有加快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共计1亿元,而奖励资金的总盘子不过几十万元。

如何防止数据造假?

相关部门如何做好游客数量的统计,防止个别旅行社或地接人员人为制造数据?

刘萌蕙表示,最终确定8项相互印证的证据以防止数据造假。这8项证据包括:地接旅行社与组团社之间传真确认件及合同原件;派团通知单、团队行程安排单、交通、住宿、餐饮、门票证明;地接旅游团意见反馈表以及旅行社依法纳税税票等。

(原标题:游客鞍山“过夜”奖旅行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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